一个
李明(化名)是王红(化名)的舅舅,两人在2年前开始合伙做葛根种植的生意。在签订了合作合同之后,王红如约将40万元现金交给李明用于经营,并赊账买了一批化肥。
时间只是过去了两个月,双方在合作上并不顺畅,于是决定解除合作关系。当时双方约定,李明要清还投资款的同时,所赊欠的化肥款也是由其承担。
王红
说得好好的,可是他除了给一万块钱之外,就再没给过我钱了,害得我老公被卖化肥的人追债,最后还是我们把化肥钱付清的。
王红认为舅舅故意拖欠不给钱,于是把李明告上法庭,要求他还钱共计61万元。
市中院民三庭今年5月受理了这起合伙协议纠纷案。此时,李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关押在南宁的监狱。
如何解决这场纠纷?
办案法官:李明不请律师,这起案子没得办法在桂林开庭,经过我们合议庭的合议,决定把开庭放在南宁监狱来进行。
考虑到原被告是亲戚,处理不好容易影响双方的亲情,“我们觉得还是以调解为主,这样能更好地维系双方的关系。”
因此,法官在开庭前反复给李明、王红做工作,打感情牌。最后,双方同意调解,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。
按照调解协议,李明一次性偿还王红投资款六十万余元,并约定在李明的官司处理清楚后偿还。从调解书生效之日算起,半年内如果李明的官司还没结案,“论那起案件的结果如何,王红都可以申请执行。文章来源:桂林生活网(国内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北京中科皮肤医院好不好